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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三十章 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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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报官 (第2/3页)

套套近乎的念头,却一直没有时间付诸实施。

    现在好了,一来就要击鸣冤鼓,还真是刺激。

    宁修来到县衙前,无心多想便抄起鼓槌对着鸣冤鼓一阵猛敲。

    这可吓坏了县衙门前当值的吏员。

    事实上明代百姓很少直接敲鸣冤鼓,一般的苦主都是托人写好了状子叫吏员带进衙门,由县尊大老爷先阅览,再决定何时开堂审案。

    只有命案或者极大的冤案,苦主才会敲击鸣冤鼓。

    大明朝有规定,一旦鸣冤鼓响,那么无论如何县官必须立刻前往大堂审案。

    想一想,也就能理解为何县尊大老爷反感百姓敲击鸣冤鼓了。

    这玩意属于临时突发情况。

    没准县尊大老爷正在睡午觉,或者和小妾在后衙耳根厮磨,享那鱼水之欢。

    突然一阵鼓响,扰了清梦是小,万一受到惊吓影响了男女功能,那可如何是好。

    偏偏朝廷有规制,县尊还必须得立刻升堂,心中自然是憋屈愤怒的。

    所以,通常情况下那些敲击鸣冤鼓的百姓会有一项特殊待遇——打板子。

    是的,所有敲击鸣冤鼓的百姓通常都会被打十板子,以示官家威严。

    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便是击鼓的是有功名的读书人。

    有功名的读书人是潜在的做官人选,故而也算是自己人。

    自己人嘛,虽然混蛋一些,但也是同一阵线的,没必要把事情做绝。

    宁修自然是知道这个小细节的,故而才会毫不犹豫的挥动鼓槌敲起鸣冤鼓。

    古往今来国人都喜欢拉帮结派,对于自己人和敌人那是完全两种态度。

    宁修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把县尊大人拉到自己这边来。

    江陵县的县令姓陈,名复,字夫之,南直隶苏州人也。

    嘉靖三十五年进士,短暂在吏部文选司任职后一直外放县官。

    这么些年下来,却还是一个县官,早已心灰意冷。

    故而陈县令寄情男女之事,每日都要与宠妾行房,且偶尔也会流连青楼楚馆,风流韵事没少做。

    晚明已经不像明初,隆万之交,风气变得极为奢靡。

    官员们也不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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