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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卷 第六十九回 阴司中岳飞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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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九回 阴司中岳飞显灵 (第1/3页)

    且说临安城中,有二达者,一名王能,一名李直。因见岳飞父子衔屈而死,家口迁徙岭南;那两耒子秦贼,位至三公师保,官居两国公,一门享福,并无报应。王能心怀不平,叹而谓李直曰:“天地之间,果有鬼神否?”直曰:“有。”能曰:“如何见得是有?”直曰:“壮士死于国事,精神强良,魂爽不散而为豪杰之鬼;忠良死于冤枉,精神衔恨,魂爽不散而为冤屈之鬼。尔不闻杜诗有云:‘新鬼还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王能闻其言,乃从而问之曰:“夜间有声啸于梁上者,执灯照之而不见,此乃谓之鬼乎?”直曰:“此不是鬼。

    鬼无声也。”能又问曰:“夜间有形现于堂上者,疾往视之而不见,此谓之鬼乎?”直曰:“此不是鬼。鬼无形也。”能曰:“夜间有执物而触人者,用力夺之而不见,此谓之鬼乎?”直曰:“此不是鬼。鬼无声无形,安有气而执物乎?”能曰:“鬼既无声无气无形,则是无鬼矣。”李直曰:“天地之间,有形而无声者,玉石之类也。无声而无形者,鬼神之类也。然鬼神之事,有常有反常。漠然而无形无声,此乃鬼神之常也,而无妖孽矣。从人所为,上违天命而不知怨,下逆人心而不知报,谋杀人命,死于无辜,衔冤吞恨而无伸理。此人虽死,则其神精不散,魂爽犹存。于是鬼神反其常,有成于形,有应于声。应其所作,而兴妖孽以此鬼神实有之矣。汝不闻《左传》有云:‘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于人,以自淫厉。’如此之言,岂无鬼神乎。”王能曰:“如今岳飞之死,秦贼之奸,天下共知。既有鬼神,为何不加报于奸臣者乎?吾闻在城有伍员之庙,至有灵感。他曾谏吴王,被太宰喜否暗中害之,赐剑而死。

    此神之事,与岳飞相仿。神若有灵,必与岳飞父子雪怨。我今与尔赍一炷香,往其庙而告之。”李直曰:“可则可,只不可直言其事。‘隔墙须有耳,门外岂无人’。贤友则当仔细,休落奸人手。”二人言毕,乃往庙中拈香,拜而祝之曰:呜呼!神若有知,则能祸人,亦能福人。神若正直,则不加祸于君子,而当加祸于小人可也。神乎神乎,有为耳不忠,为子不孝。入为逆子,出于贼臣。天未降刑,尚欲偷生。神宜先惩,以表有灵;有专于禄位,而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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