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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22章 闫大苟村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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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2章 闫大苟村的来历 (第3/3页)

一户姓闫的人家,四个儿子都已成家,分开住在同一个村子里。这个家庭里的老三,媳妇特别能生孩子,还大多都是小子,一连生了九个,就一个丫头。

    到了孩子这一辈,按家谱名字中间的一个字必须是‘国’字,乡下人都不识字,哪里会给孩子起名字,于是老大就起名‘闫国大’,以下孩子的名字也好按顺序叫。

    可到了老二、老三出生以后,麻烦来了,名字竟然不好起了,怎么起名字听着都不顺耳,叫‘闫国二’、‘闫国三’都不好听,这可难坏了他们的爹妈。

    于是不得不求屯子里有个念过几天书的屯邻,让他帮助给想想办法,给老二、老三起名字,于是这个屯邻就帮助起名字叫‘闫国仲’、‘闫国季’,到也贴切顺口。

    可没想到,老四还没出生,那个会起名字的屯邻却先走了。自此以后,生下的孩子只能把‘国’字放在了后边,叫‘四国’、‘五国’,一直排到了‘八国’。

    这个地方称呼人有个习惯,总是把小名后边加个‘子’字缀后,于是‘四国’、‘五国’就变成了‘四国子’、‘五国子’,说白了就叫‘四狗子’、‘五狗子’,闫家人也不去计较.

    闫国大从小就特别喜欢狗,经常跟狗在一起玩耍。年龄稍大,又喜欢上了这里一种特有的猎狗,腰细腿长,特别凶猛,善于奔跑,被蒙古人用来狩猎,当地人叫它‘狼狗’。

    经过七、八年走东串西的交换、选配,闫国大养的狗竟然出了名。他养的狗个大体长,勇猛善跑,草原上的兔子、狐狸、貉子,甚至野狼,搭住影就难以逃脱。

    因为这里距离蒙古草原比较近,那些喜欢狩猎的蒙古人、甚至王公贵族都想领回一条狗养着,于是纷纷拿自家养的牛、马、羊等家畜进行交换。

    这样的交易很划算,能用狗去交换大牲畜,这无论如何都是赚钱的买卖,于是闫国大干脆就不去务农了,一心一意的做起了养狗的生意,竟然很快就富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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