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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已是江湖 第110章 诗词魁首任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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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0章 诗词魁首任平生 (第1/3页)

    话音落下。

    众人皆是用期盼的眼神,看向任平生。

    他们是武夫,也是勋贵,虽不参加科举,却也从小读书,诗词歌赋自然懂得。

    心里明白。

    今日宴会,若是能诞生出像行路难那样足以流传千古的佳作。

    他们这些人也算是跟着一块沾光。

    后世人只要想起诗词,便会记得,当年有一批武勋子弟,放弃京师的安逸日子,请缨南下,与妖族厮杀。

    光是想想,就令人兴奋。

    晋王闻言,同样看向了任平生,脸上没什么表情。

    在他眼里。

    那首行路难未必就是任平生所作。

    毕竟,任平生已经及冠,此前二十年从未听说他会作诗,突然之间就冒出这么一首佳作,难说不是他买来的。

    权贵向书生购买诗词,署上自己的名字,这种事情并不少见。

    镇北王府在北境一手遮天,买来绝佳的诗词,给自己脸上贴金,未必没有可能。

    二楼。

    左都御史许汝贤闻言,眉梢一挑,看向程祭酒,笑道:“今日说不准你我又要见证一首传世佳作诞生。”

    程祭酒心里想的都是任平生的话本带坏了自己的学生,对他略有不满,淡淡道:“许多诗词大家究其一生,也只有那么一两首能流传下来,能有一首行路难,已是不易,岂能像你所说,随随便便就做出第二首。”

    许汝贤眉梢一挑:“不如打个赌?”

    “赌什么?”

    “他今日若能做出佳作,你珍藏的极品云雾,送我一两。”

    极品云雾是茶叶的名字,含有灵气,能够静心,极为珍贵,年产量不足一两。

    即便是大儒程祭酒手上也只有三两,平日里压根舍不得喝。

    程祭酒道:“他若是做不出来?”

    许汝贤一脸认真地道:“我请伱三顿酒,地点你定。”

    听见这话,程祭酒有点儿诧异。

    要知道,许汝贤可是出了名的铁公鸡,为官二十年,从未请人喝过一口酒,吃过一顿饭,省下的银子,除了日常生活,全都施舍给了穷苦人家。

    他愿意请酒,还真是破天荒了。

    不过由此可见,他方才的赌约并非玩笑话,而是实打实的打算赌一场。

    “我方才说的是传世佳作。”程祭酒开口提醒。

    “说的就是传世佳作。”

    这一下,程祭酒是真的搞不明白:“你为何笃定他能做出传世佳作?”

    许汝贤捋了捋胡子,露出神秘的笑容:“直觉……你若是心中没谱,那就不赌。”

    听见这话,程祭酒面露思索。

    他还是不信,任平生能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创作出两首传世诗词。

    赢了,能见到铁公鸡拔毛。

    输了,无非就是一两的极品云雾,多喝这一两云雾,也突破不了二品,给他也就给了。

    一念至此。

    程祭酒点了点头:“好,就依你说的。”

    许汝贤眼眸一亮,似是怕他反悔,开口道:“君子一言……”

    话还没说完,程祭酒就接着道:“驷马难追。”

    赌约达成。

    许汝贤抚须笑了起来,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

    程祭酒见到这一幕,立刻意识不对劲:“现在总能告诉我,你为何笃定镇北王世子今日能做出传世佳作?”

    许汝贤道:“你可记得我上次同你说的那首词?”

    程祭酒想了想,问道:“你说的可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正是。”

    许汝贤眉梢上挑,略显粗糙的老脸满是笑意:“那首词是任平生所作,起舞是他的雅号。”

    “这……”

    程祭酒听见这话,懵了。

    前段时间,闲暇时,他还跟国子监的学子聊到这首词。

    无论是他自己,还是国子监的学子,对这首词的评价都是极高,一致认为这首词必将流传千古。

    当时还疑惑,为何以前从未听过起舞此人,原来竟是任平生的雅号。

    “任平生精通诗词之道,又久居边关,为我大周把守国门,今日送别南下征战的王孙,正契合了他的心境,十之八九能做出佳作。”

    一旁,许汝贤好似已经赢下了这场赌局,脸上满是笑意。

    程祭酒心里也认同他的说法。

    毕竟,任平生能在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做出行路难和青玉案,可见其诗词天赋极高。

    单单凭借这一首诗,一首词,称之为诗词大家都不为过。

    做出一首佳作,并非难事。

    但……传世佳作,却未必能做的出来。

    他要真能做出来,也就意味大周又多出一位绝世才子。

    如此一来,输掉一场赌约,又算得了什么?

    一念至此,程祭酒沉默下来,安静的等待任平生作诗。

    …………

    一楼。

    众人的目光全都聚集在任平生的身上。

    任平生略作思考,大手一挥:

    “纸笔!”

    “好!快去拿纸笔!”

    众人见他答应,热烈的欢呼起来。

    仅仅片刻。

    掌柜就拿来了纸笔,摆在任平生的面前。

    任平生提笔蘸墨,开始书写。

    不到半炷香的时间。

    落笔。

    诗成。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一旁。

    陈志明大声的念了出来。

    念完。

    大堂内安静下来。

    众人都在细细品味这首诗。

    很快,有人分析起来。

    前四句,世子是在借烧不尽的野火,比喻我大周奋勇杀敌的将士。

    后四句,借南边古道荒城之景,表达与他们这些王孙的依依惜别之情。

    在送别诗中确实算得上是佳作,但……总觉得差了点意思。

    众人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没这么说,只是笑着称赞。

    “世子好文采!”

    旁桌。

    晋王细细品味了这首诗,轻轻的摇了摇头:“这首诗确实不错,但与今日宴会的气氛并不相符,终究差了点儿意思。”

    二楼。

    两位大儒对这首诗的感觉和晋王如出一辙。

    这首诗单拎出来,作为送别诗,可以说近十年无人能与之相比,但放在今日的宴会上就差了些。

    周人野火烧不尽的韧性,与好友的依依惜别之情,这首诗都有,却没有南下征战杀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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