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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尘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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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二章 尘封的案件 (第2/3页)



    些废弃的资料,可当他打开盒子却看到里面是一个老实牛皮日记本。

    这是施弘毅的日记?

    看来是施律师死后和他的工作上的遗物一起被放置在这里。

    他打开日记,扉页上写到,“富贵拘法律,贫贱畏笞榜。生既若此苦,死当一切平。”薛阳以前上法律课的时候读过这首诗,这是宋代梅尧臣的经典诗句,意思是富贵不应该拘束法律,贫贱的人,也不需要畏惧法律,人生下来就是这样的痛哭,死去也应该一样的安静平和。

    看来施大律师是将这首诗做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为人请愿不论贫富,并且把生死置之度外。

    1983年,8月1日:今天是建军节,也是我成为正是律师的第三个年头,我和老师有了分歧,我感谢他为我做的一切,给与我的帮助,但是很遗憾,我不认同他的行事风格,遵法者,当为天地先,必须敢于直言。

    1983年8月15日:我终于走出了这一步,不求闻达于诸侯,只为苍生寻青天。

    1983年9月2日:奔走半个月终于有人相信我,看来律师这个行当在普通人心里的形象不太好呀,哈哈,不过没关系,我会给他们信心。

    1985年10月1日:两年了,这两年收获不小,帮助5起民工朋友成功讨薪,被人感谢的滋味,真好。

    日记的内容大多是施律师的心里感受,看得出他的豪迈之情和为民服务的决心。

    之后都是他接过的一些案子,薛阳对比了一下和案卷内容都差不多,不过有一篇日记却引起薛阳的注意。

    1992年6月15日:这两个孩子,日后该怎么办?我为他们的父亲伸了冤,可这份正义来的太迟了,我对不起慕容大哥,也对不起大嫂,更对不起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血债还要血来还,大哥大嫂你们放心,我会尽我一切所能好好培养你们的孩子。

    两个孩子,看样子是父母双亡了,这是什么案子呢?薛阳 根据日记的日期

    找到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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