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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卷 第四七三章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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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七三章无从下手 (第2/3页)

杖上,牛顿刻下了自己被苹果砸到脑袋的事情。虽然他的手艺很差劲,不过意思表述的还是很明白的。”

    手杖的把手上,刻着一个手中举着一个苹果的人。因为手杖的把手大小的限制,所以这个人的图案也只有一个大概的轮廓,看上去并不清晰。而郑铮之所以能看的出来他手中握着的是一个苹果,也全靠苹果上面那有意刻出的一点苹果叶,不然郑铮都得将他手中拿着的苹果,当成水晶球之类的球体了。

    而在把手上雕刻出来的这个苹果,也并非一个完整的苹果,在郑铮看来,这苹果更像是被人咬了一口。

    如果说牛顿将自己被苹果砸到头的事情记录下来的话,这个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被一个咬了一口的苹果砸到头?或者在啃过这苹果一口之后再记录下来?这也和情理不合啊。

    最重要的,就是苹果上的那个缺口很小很小,以这条手杖整体的水平来看,他是很难在这个苹果上雕刻出来这么一个缺口的。

    郑铮摸了摸鼻子,心中暗道:“又是一件假货……这安纳还行不行了?怎么都是把假货拿出来?这三件没一件真货的话……嘿,也算是合情理吧。”

    名人用过的手杖或者制作出来的手杖——或者干脆是一件什么别的东西——想要验证真伪,其实是挺难的。因为这种东西跟古董不同,其本身的意义只在于使用者,能证明这个的话自然价值连城,证明不了这个的话,那就连拿来烧火都嫌烟大。

    一般来说,证明一件东西是某个人的作品的,基本上都是作者的署名或者印章之类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东西。如果没有这个,那剩下的就是某些值得信赖的,可靠的文献记录,证明这件东西是出自某人之手的。

    这两样即便是有,但是鉴定真伪也是个很麻烦的事情。有文献的话,那就得去查这是不是真正的文献,还得考据这个文献的可信性,或许就会因为这个文献又找到了其他的文献,还得证明其他的文献是否正确……要是摊上了这种活儿,那就算是跟书袋子结了仇,不拼个刺刀见红那是不行了。

    有署名或者有印章的,那就好办多了——相比考据文献而言,这个是简单一点——只要能证明署名和印章的真实性就可以了。这个就需要找到同一个作者其他的,已经被证实是真品的,并且有署名的作品,然后对照两者的笔迹。一般来说,这个没太大的难度。不过有时候还是会遇到一些蛋疼的情况的,例如物品的作者根本没有留下任何笔迹之类的情况。

    这种事情并不少见,所以有很多名人的孤本手记什么的,就是因为缺少旁证佐证,只能作为存疑的“研究资料”来对待,无法算作古董。

    郑铮之所以认为这手杖不是真货,有那个缺口苹果的缘故,但是更多的,是因为这手杖上没有署名。至于有没有与之相关的文献,郑铮现在不得而知,不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不是真货”就对了。

    不过,郑铮的判断也只是“不是真货”,而不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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