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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0721章 人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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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721章 人殉 (第2/3页)

,下令说死后要以丑夫殉葬,后经庸芮明陈利害才没有实行。

    中国古代的人殉制度盛行于商周时期,而西周之后历朝历代都有名目繁多的奴隶制度的残余,社会上形成了以皇帝为金字塔顶尖的不可逾越的森严等级。奴隶、农奴、奴婢则是金字塔的最底层。

    在皇权专制制度下,历代的王公、贵族、大官僚都可以任意杀戮奴婢!

    之所以盛行人祭和人殉,有许多原因:其一是当时生产力极其低下,奴隶主从奴隶劳动中所得的剩余产品很少,有时还不能养活奴隶自己,所以奴隶主对奴隶毫不爱惜。

    其二,是当时人们对自然、对人自己的生理缺乏认识,认为日、月、星、辰、风、雷、雨、电,特别是对有灾害性的洪水、干旱、野火、地震等不理解,认为是上天有神,有上帝支配着自然,支配着人间的祸福;有时梦见死去的人,就以为是鬼魂来托梦,人死了,肉体虽然消灭了,但有鬼、有灵魂。

    灵魂在阴间也要和在阳间一样,得到与他们活着时依据社会地位而有的相应的享受(那时候,杀殉也分等级,据《墨子·节葬》记载:天子、诸侯杀殉,多者数百,少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多者数十,少者数人)。

    因此,以人祭天、神、鬼来祈福免祸。祖先死了以后,要用他生前用过的车、马、器皿和他喜爱的婢妾等去殉葬,让祖先在阴间也有人侍候,甚至可以继续左拥右抱。

    商代的人殉,数量之多,手段之残忍,范围之普遍,骇人听闻。充分暴露了奴隶主阶级野蛮残暴的阶级本性和奴隶社会血淋淋的阶级关系。

    后来,由于铁器工具的发现,农耕技术的改进,生产力逐渐发展,每一个劳动者所生产的除供其本人和家属起码的消费外,尚有较多的剩余,可以供奴隶主、封建主享用,于是作为劳动者的“人“的价值逐渐被重视,人本思想萌芽。

    同时经过实践和探索,人们对自然规律和天文现象以及人本身的生理和药物的认识也有所提高,于是,在一部分人的思想中,对神鬼的存在由逐渐怀疑发展到否定(当然,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因此从西周、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到西汉,人殉现象有所减少,但东汉、魏晋南北朝以后,主要是由于边疆少数民族进入中原,他们带来了本部原有的人殉传统,因此,中原的人殉之风又逐渐兴起。

    “这并不能成为帝国继续奉行人殉制度的理由!”

    子干痛心疾首地道:“陛下,你可知道人殉制度有多么残忍?有多么惨绝人寰?据臣所知,杀殉的办法是将奴隶们十人或二十人一排,反绑着牵入墓道,东西成行地面向墓室跪着,砍下头后将尸体埋入,再填上土夯平。”

    “臣是亲眼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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